哲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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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社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30日下午,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山东大学纪委副书记刘珂应邀作题为“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体会”的专题辅导报告。学院党委书记梅强主持报告会。学院全体教工党员、学生党员代表参加报告会。

刘珂从“《条例》是什么、新《条例》新在哪、工作体会”三个方面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了深入精彩的专题辅导。他首先强调,学习贯彻《条例》,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锤炼党性的实际行动,是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纪律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规范履职用权的前提基础。他指出,《条例》是党中央制定颁布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对违反党的纪律具体行为和相应纪律处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行为底线、列出“负面清单”。新修订出台的《条例》,更加突出严明政治纪律,更加突出贯彻严的基调,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更加突出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更加突出执纪执法贯通。

他强调,“处分条例”同时也是“教育条例”,广大党员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真正学深学透,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认真检视自身不足,用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报告中,他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多方面原因,突出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他在谈工作体会时着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坚定信仰之心、恪守忠诚之心、常怀进取之心、增强自律之心、保持敬畏之心。在报告最后,他结合对“三个区分开来”的理解认识,语重心长地告诉大家,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更好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梅强在总结中强调,全体党员要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结合此次专题辅导,深刻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条例》内容。要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认真对照党规党纪,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方面办学实践中,深入查找自身与纪律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及时把根源挖深挖透,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推动实现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张志敏 图:孙德炜

 审核: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