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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寻找启明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励志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助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拟组织开展“寻找启明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启明星——砥砺奋进,逐梦扬帆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12月7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协办单位:各学院

四、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怀揣梦想,砥砺奋进,勇于克服困难,战胜挫折,在学习学业、学术创新、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学校、社会、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三项荣誉,分别是“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院级自强之星”,其中: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10名,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5000元资助金;

“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0名,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3000元资助金;

院级“自强之星”获得者70名,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1000元资助金。

(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见附件)

六、活动安排

(一)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1日—11月23日)

1.宣传发动:各班通过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发掘班里的自强之星;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大学2018年度自强之星推荐表》,向学院团委办公室知新楼A座1511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晚5点;

3.学院评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办法,在充分考虑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学生资助中心。

(二)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24日—12月7日)

1.校级初评: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学生资助中心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经评审后确定20名学生作为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校级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终评会,候选人以PPT、微视频和演讲等方式进行个人陈述,选拔学生代表参与现场投票,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山东大学自强之星,并予以公示。(具体请关注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

七、材料报送

请候选人认真填写《2018年度山东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另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以及4张个人近期学习生活照(电子版)

八、评选要求

1.学院将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评选工作氛围,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2.在评选过程中会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会留存活动宣传资料,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