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山东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1. 哲学, 招生计划16人(含青岛校区1人)
2. 社会学,招生计划5人
3. 社会工作,招生计划7人
(二)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宗教学、社会学
注:学校暂未下达博士招生名额,直博生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山东大学当年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山东大学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三)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
(五)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六)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七)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办法
(一)2025年9月1日9:00-2025年9月15日12:00,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推免预报名系统进行推免申请。报名后请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如信息被退回修改,请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报名结束后,我院将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打分。学院将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名单后续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三)申请本科直博生需要满足《山东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按照《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进行考核。
(四)我院预计于9月16日前发布复试名单及复试方案。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院拟于9月18日-9月19日进行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各位考生关注学院官网。
(二)复试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录取
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在官网公示。
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哲学专业和社会学专业按照研究方向排序录取,如有放弃,按照研究方向依次补录。社会工作专业按照专业排序录取,如有放弃,按照研究方向依次补录。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90%,其中,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按照专业排序录取,如有放弃,按照专业依次补录。
通过我院复试拟接收的推免生,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研招网公告)填报志愿,并完成后续相关录取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其他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内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