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哲学专业部分方向接受院内调整的通知
一、调整方向计划
科学技术哲学方向:1人
宗教学方向:5人
科学技术哲学方向复试人数按照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宗教学方向按照原报名方向的初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比例为1:2。
二、调整方向办法
1.生源来源范围为进入我院哲学专业复试的考生,一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方向。
2.符合条件且意向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1日下午17:30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名后发送至wangtt@sdu.edu.cn,邮件标题和申请表命名为:“调整方向申请:申请方向+姓名”。
三、复试相关安排
复试形式为线下。
方向 |
时间 |
地点 |
候考室 |
科学技术哲学 |
4月2日上午8:30 |
知新楼A1606 |
知新楼A1618 |
宗教学 |
4月2日上午8:30 |
知新楼A1721 |
知新楼A1618 |
四、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5),满分1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说明:
1.初试成绩为考生原报名方向的初试成绩。
2.复试中笔试、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中的笔试采用现场随机抽题并作答的方式进行。
3.分方向按录取成绩排序录取。如考生被调整方向录取,又被原报名方向补录录取,考生可选择接受哪个方向的录取。如因考生选择或学校新增招生计划导致有空余名额的方向,按照录取成绩依次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