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2021—2022学年“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同学:

按应善良福利基金会要求,学校本学期将对2021-2022年“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发放第二笔应善良助学金,未通过审核资格同学将取消受助资格。现将资格审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

根据《山东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受助资格:

1.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2. 2门或2门(必修和限选课)以上成绩挂科且一学年内未通过重修;

3. 出国、参军、退学或其它原因放弃受助资格。

二、审核材料

1. 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1)(电子版)

2. 百分制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纸质版)

3. 学生个人在校综合表现自述(电子版)

三、相关要求

1. 鉴定表上的科目名称及成绩暂不用填写;

2.“学生个人在校综合表现自述”为学生个人撰写,可从学业重大进步、获奖情况、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文体特长等方面展开,字数不限,文件名统一以“年级—学院—姓名”命名。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1. 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31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sduzheshe@126.com

2. 纸质材料请于3月31日下午4点前,交至知新楼A1508办公室


学院审核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应善良基金会审核。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