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提交思想汇报的通知

相关同学:

按照《山东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要求和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成为党员发展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2.入党积极分子完成了规定内容的教育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

3.入党材料齐全,经党支部书记核对无漏填、错填、签章齐全;

4.政治素养高、群众基础好,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成绩位于专业前70%。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向学院提交一份个人思想汇报。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展开:1.政治思想:是否做到思想积极上进,能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学习情况:本人学习情况、参与科研项目、实践教育、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等基本情况。3.工作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和参与学院、班级工作情况;重点剖析是否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关键时刻个人利益能服从党组织的利益。4.日常表现。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宿舍卫生、参与学校学院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情况、学生党支部日常活动(如文化“两创”山东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校友访谈活动)情况等。需明确表达是否有成为发展对象的意愿并对下一步学习工作进行计划和展望。

思想汇报应采用A4信纸手写,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和成长状况,字迹工整,不少于1000字。本次材料请于收到通知之日起至4月2日上午12点前,于工作时间报送至学院知新楼A1511翁老师办公室(88366507),如遇不在,可交至A1508班老师办公室(8836652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