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山东大学2019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启动,为方便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实现评奖评优数字化、信息化,自本学期起部分评优工作将借助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综合评价”和“奖励管理”模块完成。现将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工作

综合评价模块将记录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学习成绩排名、德育考评等级等,该模块数据将作为后续奖学金申请的判断依据。综合评价模块信息录入工作流程如下:

(一)2016级学生:

1. 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1]15号)文件精神,依据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表现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测评工作。

2. 测评结果须填写《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uzheshe@126.com纸质版打印后报送至知新楼A座1511团委办公室,截止时间9月11日。

注:(1)纸质版表格均须设置好纸张大小(一律采用A3纸张打印)

(2)设置好页边距(左3.2cm,右1.3cm)、页眉页脚、工作表表头等内容,每页须有表头、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和学院盖章。

(二)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

各班在9月11日前完成德育考评工作。


二、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工作

(一)评选类型及要求:

 2016级学生:优秀学生奖、三好学生评定要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准,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进行。

 2017级及以下年级学生:学业奖、特长奖、三好学生评定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

全体本科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二)名额分配及查看

 1.优秀学生奖

优秀学生奖分为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10%、15%,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获一等奖、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者,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获二等奖、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者,授予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各专业、班级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此次评奖评优工作。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评定要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基准,按《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进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要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

 2.学业奖

学业奖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10%、15%,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申请学业奖学金,除需满足德育素质考评为“良”及以上水平,见《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办法(试行)》(附件2),应以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主要依据,具体如下:

一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在年级(班级)的前7%;

二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在年级(班级)的前20%;

三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在年级(班级)的前40%。

 3. 特长奖

我院设研究创新奖学金、创业实践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美育素养奖学金、体育素养奖学金。各类特长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500元/人。申请人需填写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和报名汇总表(附件3),后面需附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

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学金不超过三项。

 4. 校优秀学生干部

按所在学院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选,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

(三)工作流程

 1. 学生线上申请;

 2. 辅导员线上审批;

 3. 学院线上审核、公示;

 4. 所有的线上申报和材料报送请于9月14日前完成,学院将线上公示3天。申报材料统一送至知新楼A1511团委办公室。

注:除校级三好学生外,其他奖项均需通过上述流程完成。


三、有关说明

 1. 2016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综合测评计分采用五分制,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公式中,学习成绩为本科生院认可的五分制成绩绩点,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为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计算出的百分制成绩除以20的五分制成绩。

2017级学生奖学金评选采用五分制绩点排名;

2018级学生奖学金评选采用百分制绩点排名。

 2. 有关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和奖项评定工作的相关说明:

(1)综合评价信息: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暂不录入学生管理系统,由原学院根据德育考评成绩填写《____学院转专业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录入表》 (见附件4)分年级填写不同类型工作表。

(3)奖学金申请、审核: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核将通过线下完成。符合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2019年度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5)向原学院提出申请。

3.我院评奖评优名额见《哲社学院2019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6)。

4. 学院设立监督电话 0531-88378750,在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学院监督电话。


联系人:李永卫 马慧君  曹晓军

联系电话:0531-8878750

监督邮箱:sduzhesh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