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班集体参加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要求,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本科生2020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20级);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长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9-2020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班。

三、名额分配

省优秀学生:一名候选人。

省优秀学生干部:一名候选人。

省先进班集体:一个候选班集体。

四、评选程序

学生或班集体申请,学院初审,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或班集体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清单: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

(3)《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

(5)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

2.报送要求:

各类申报材料将作为评审依据,请申报人务必严格认真对待,确保材料重点突出、调理清晰、内容详实。

3.报送截止时间:

3月2日12:00。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时间紧张,请申请人按时上交各类材料。

4.材料报送地点:知新楼A1508学院团委办公室

5.信息录入工作:

学院评审完毕后,所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在“本科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学院审批。

六、相关说明

(一)学院充分认识到此次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对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教育活动,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二)学院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确定推选对象。

(三)在校期间曾获过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四)学校拟于3月5日举行答辩评审会,请各位候选人或班级做好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