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山大学字〔2022〕38号)《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经个人申报、班级评价、结果核算排名、学院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定以及结果公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结果现已确定,予以公布(见附件)。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