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一、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一)考生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三)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四)最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外语水平的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目录、内容简述及证书、论文的复印件;
(六)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的一份至少3000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七)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三、复试的内容、办法与分值
初试成绩决定考生复试的资格。
复试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一)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环节中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分值占10分。
(二)专业知识与能力考核,分值共计占90分。
考核题目由各复试小组确定,内容要反映对考生以下素质的考核:
1.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其工作中的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等情况。分值占45分。
2.考生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分值占20分。
3.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值占10分。
4.考生的研究潜质;分值占10分。
5.考生的实践能力;分值占5分。
(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本单位复试情况后,按学校规定向考生公示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五)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专业外语成绩(0-10分)+专业知识与能力考核【(0-45分)+(0-20分)+(0-10分)+(0-10分)+(0-5分)】。
注:复试在分数线公布一周之后(公布时间约在五月中旬,具体时间在本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