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访谈录
百廿风华·校友访谈|张立勇:念兹在兹,民胞物与

人物简介:

张立勇,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荣成人,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982年在山东大学哲学系学习。曾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处长、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区委书记、陕西省咸阳市市长、市委书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人物采访:

问:张老师,您可以介绍一下您在山东大学读书的经历吗?您对当时的山东大学和哲学系有怎样的印象?您认为哲学这门学科对您有怎样的影响?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来自威海荣成市人和镇很普通的一个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我们村子是个半渔半农的村子。

我高中毕业第二年、18岁的时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半个月以后做了村的党支部书记,那时入党没有预备期。在村里担任了三年大队支部书记,到76年底,我到青岛海洋捕捞公司去当了一名普通船员。

我大概是全国唯一一个从捕鱼船上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的。那天夜里11点多,我们船上的电台收到通知说我被山东大学哲学系录取了,叫我回来报到。但是我们的船还在远洋作业,正好附近有一条船,通知我坐那条船回上海港。因为浪很大,两个船靠近不了,所以先用我们船的大吊钩把我甩到那条船上,然后把我的5件行李也甩过去。

到了山东大学后,我觉得大学生活太美好了。我在出海的时候整天在海上漂,一漂就是一个月,来到学校走在两边都是白杨树的校园路上感到十分幸福。有的时候夜里醒来,感觉船怎么不动了,以为是靠港了。再一清醒,原来自己已经住在学校的学生宿舍里!我觉得其他同学很难有我那种特别的幸福感。所以我也特别珍惜大学的学习生活。

对我个人而言,母校山东大学是我的第二家庭,老师是我的第二父母,同学都是我的兄弟姐妹,山东大学对我恩重如山。

我觉得母校赋予我最宝贵的一笔财富,就是给了我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当时我们到校第二年就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实践第一的观念,深深的扎根在我的灵魂深处,成为自己一生事业和生活的准则。我大学毕业的论文题目就是“实践的品格:直接现实性”。很多人都认为哲学没用,很空洞,但是我觉得学习哲学让我的整个从政生涯受益匪浅,一生都受用。比如说当我在分析问题、进行决策的时候,很自然地就会想到老师在课堂上教导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而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在发展变化的,而不是停滞不前的;比如我在考虑干部安排任用的时候,很自然就会想到老师在课堂上讲的任何事物和人都是一分为二的,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一定要历史地辩证地全面地看待一名干部;比如说当我在我的工作遇到困难挫折,甚至摔跟头的时候,很自然的就会想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些哲学的经典观点论述。我觉得这些理念有的时候在自己的脑海中甚至是起到一种潜意识的暗示作用。

问:您毕业以后是什么契机让您有了下基层工作的想法?您可以介绍一下您在基层的工作吗?您认为基层经历给您的人生带来了哪些变化?

大学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当时中纪委是初建,身边都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还有参加过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老同志。我所在的党小组的第一次党小组会议,参加的就有张闻天同志的夫人刘英大姐。在他们这些老前辈、老革命家、老领导身边工作,受他们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对自己的人生观养成产生了重大影响。

1992年我出席了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优秀青年干部锻炼成长经验交流会,还被评为中直机关的先进工作者。我当时是中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综合处处长。当年也是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的一个重要年份,全国改革开放的形势一片大好,如火如荼。

到了1993年,我在机关里面已经待了12年了,实在是再也坐不住了,下决心要亲身投入到改革开放大潮中去,走上经济建设第一线。当时是想到基层,更直接、更具体地多为老百姓干实事。因为在中央纪委机关工作时间太长了,发现自己有的时候有飘飘然的感觉,有的时候到下面调研,说话办事,不自觉地就有那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态度,我觉得自己这样下去不行,很危险,这样下去会犯错误的,一定要让自己俯下身子、脚踏实地到基层去,到普通老百姓身边去锻炼成长、建功立业。

在我向中纪委领导一再申请之后,经批准,我在1993年底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任区委书记。我当时是带上老婆孩子,一家人一起到了大西北。我老婆当时还是中央党校最年轻的副教授,孩子当时6岁,都跟我一起到了陕西。北京的条件肯定更好,相比之下西北肯定要差一些,有一些同事关心我说,立勇这次你下去,一下子扎到最基层,你以后回不来怎么办呢?当时我就说,我既然做这个选择,我就没有准备再回北京。在那个地方脚踏实地好好干,能为老百姓干多少事就干多少事,为什么非得回北京呢?

在咸阳工作期间,我一直坚守对党忠诚、坚守历史唯物主义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江山的理念。在我任咸阳市市长期间,我安排把市政府大院的围墙都拆掉了,把门卫、门禁也都撤销了,在政府大楼的门口设两位接待员,引导群众去找机关部门办事,还在大院门口挂了一个指示牌,指明政府大楼里有公用厕所可以使用。我在会上讲,既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是人民的公仆,那不仅我们公务员是人民委派的,政府大楼也是属于人民的,人民群众自然可以到属于自己大楼里办事,到属于自己的大楼上厕所。

咸阳市有一个旱腰带地区比较贫穷落后。我到旱腰带地区去调研,发现农村寄宿在学校里面的学生每天就吃一个馍馍,带着一罐辣椒,就着吃,我看了很心疼,很难受。因为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没有尽到做市长的责任。经过调研测算及政府党组会研究,我们决定,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保证让每个寄宿学生一天吃上一碗菜两片肉。不是给大家发钱,而是要学校每天给学生做好一碗菜两片肉。第二年我又去调研发现政策落实得很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所以政府党组会再次研究决定财政再增加投入200万,由一碗菜两片肉变成一碗菜4片肉。

另外我在咸阳市专门成立了一个足疗领导小组,发展足疗产业,大家都叫我“足疗市长”。当时是什么原因呢?咸阳是个纺织城,当时纺织业不景气,很多纺织女工都下岗失业了。一方面是造成她们的家庭、个人生活很困难,再一方面也造成社会不稳定。因为足疗门槛很低,所以我们由政府统一出面组织培训,制定制度,严格管理,绝不允许藏污纳垢。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几乎没有投入一分钱,我有时候开玩笑讲唯一投入的就是我个人的名声。当时别人都在议论说咸阳有一个市长搞足疗,是“足疗市长”,不务正业。我就说什么叫正业?让老百姓就业,这就是最大的正业,第一正业。所以不管他们如何说,我们足疗产业还是发展起来了,也很好地解决了民生问题。

问:张老师,我们知道后来您从政府跨到法院工作,面对截然不同的工作内容,您是怎么面对的呢?

2007年底,我从咸阳市委书记的岗位调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职两届10年。很多人说我不是搞法律的,不懂法,实际上他们不了解我。我在中央纪委工作期间,不仅直接参与查处经济犯罪案件,而且我利用4年的时间读完了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函授,拿到了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后来我又去读了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还被评为优秀学生。所以我觉得我还是有一定的法律功底的,当然与那些一直在法院工作的同志比我有差距。

在任高级法院院长期间,我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理念来指导法院的工作。

问:您在河南省高院任职十年,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带来了很多变革,您是怎样具体实施的?

我到法院任上不久,就带领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各中院院长到革命圣地延安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回来以后在全省三级法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延安时期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审判方式,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刘巧儿案件的审理。

我明确要求基层法院要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庭院屋舍,这样不仅方便群众诉讼,也有利于法官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判定案件,更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当然我们在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过程中也受到一些专家学者的质疑。有的所谓专家学者发表文章说什么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是拉历史倒车,法官就应该高高在上和老百姓保持距离,才能体现出司法的神圣和权威。实际上他们完全是用西方国家的那套司法理念来评判我们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司法实践。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我们司法的根基在人民,司法的血脉在人民,司法的力量也在人民。脱离人民群众,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所以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得到了最高法院和各级党委的全力支持,各新闻媒体也都给予充分肯定,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我们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两年之后,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另外,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河南三级法院率先在全国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案件的裁判结果,让人民群众在网上对这个法官的判决评头论足。这个举措应该说是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一个突破,给法官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老百姓拍手称快。

河南法院从2010年初开始,连续8年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活动,共审结了77,000多件农民工讨薪案件,为15万多农民工讨回了59.5亿多元薪酬。农民工为我们国家建起了一座座新的城市,修好了一条条高速公路、铁路,建起了一座座现代化的机场、港口,结果在他们回家过年的时候却两手空空,无颜见自己的父母和老婆孩子。我们人民法院不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我们法官有何脸面戴着国徽走来走去。有人还在网上说我们为农民工讨薪是作秀,但我们年复一年、连续8年地去为农民工讨薪,让农民工拿着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为孩子交上来年的学费,这些人也不好意思再说我们这是作秀了。

河南法院还连续多年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打击拐卖和性侵留守儿童的犯罪分子专项活动,对拐卖儿童28名的谭永志判处死刑,对强奸11名幼女的李新功判处死刑。

我们还连续10年开展涉军维权的活动,就是涉及军人亲属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我在会上提出,我们的军人在前线流血,我们不能让他们的亲人在后方流泪,军人为我们保卫祖国,我们必须保护好他们的家人!我们创造的“汤阴经验”、“信阳模式”,连续三年被写进最高法院在全国两会的报告中。

问:在这些年的法律审判工作中,有哪些您印象深刻的案件,您在处理这些案件时面对了哪些困难,您是如何处理的?

2010年5月初,轰动全国的“赵作海案”爆发了,案件影响很大。

当时法院判定被赵作海杀害的商丘柘城的农民赵振晌回来了。之前法院判决认为赵作海杀死了赵振晌,结果11年以后他回家了,赵作海等于被无辜关押11年。审委会讨论的时候也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同志提出是不是要发回重审?有的同志提出,回来的赵振晌是不是真的?要不要对他做DNA鉴定?我说案件卷宗里面除了赵作海的名字性别籍贯是真的以外,其他都是假的,你怎么发回重审?赵振晌的亲属,村支部书记,村民都说这个人就是赵振晌,我们还要对他做鉴定,这个显然没有道理。

赵作海被释放以后,我专门带人去看望赵作海,给他鞠躬道歉。国内外各主流媒体都做了报道,总体上都是给予充分肯定的。但也有人在网上提出质疑,认为大法官要不要亲自去道歉?法院有的同行认为造成错案,公安、检察院也都有责任,为什么单单法院去道歉?我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赵作海一个普通的农民正在地里干着活,被无端抓走,一下子关押了11年,他家里房子也倒了,地也被分了,老婆也走了,孩子也被领养。你说人家受到这样的伤害,难道我们连道个歉都不应该吗?

虽然造成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们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判定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利,所以由法院院长去赔礼道歉是理所当然的。何况有错必纠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原则,也是司法的基本原则。司法的公平正义不是体现在不出一个错案,而是一旦出现错案就能立即纠正、坚决纠正。

前几年我们郑州市有个基层法院审理一个保姆盗窃手机案,判了这个保姆10年有期徒刑,引起网上一番炒作。当时法官认定保姆盗窃雇主的手机价值6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主审法官认为判的没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在组织审委会讨论这个案子的时候,引导大家讨论如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姆盗窃了手机,价值6万元,这个没错。但是保姆她有没有盗窃价值6万元手机的故意呢?肯定没有,因为通常人们使用的手机大多是几千块钱左右,她一个做保姆的,怎么会想到这个手机能价值6万元呢?河南内乡县衙有一道横匾:天理国法人情。保姆盗窃手机判10年有期徒刑,不仅从法律上站不住脚,而且从“天理”和“人情”的角度也不会被公众所接受,所以这个案子很快进行了纠正。

2017年的5月,我亲自开庭主审刘东魁杀人案。刘东魁酒后和妻子吵架,一怒之下将外孙砍死、妻子砍成轻伤。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刘东奎提起上诉。开庭以前我专门到刘东魁生活的地方进行调查,了解到刘东魁平时对妻子还是很好的,对小外孙也很喜欢,他是因为酒后想和妻子过夫妻生活,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迁怒外孙导致杀人,属于激情杀人。杀人后他能够主动赔偿,表示悔过,给家人道歉。考虑到种种因素,经开庭调查、律师辩护、公诉人公诉,最后经审委会批准判决改判死缓。我对这个案子审理的体会就是,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坚守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充分考虑具体案情;既要细阅案卷,还要深入案发现场调查研究;既要听取检察官律师的意见,还要听取民意。开庭的时候我们专门请了10位人民观审员,他们一致意见也是判处刘东魁死缓。

问:在您今天回首来看,您有哪些建议想对今天的青年人讲?

我和我们这代人大都是看着《青春之歌》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一类小说成长起来的。至今还记着保尔·柯察金的名言: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在咸阳14年,在河南高院10年,几乎每天都工作学习到凌晨2点,从来不敢懈怠。

我想对学弟学妹也提这么三点建议。

一是在校期间,作为学生就应尽学生的本分,专心致志努力学习,为今后的人生打好基础,积累资本。

二是关于人生道路的选择,我不大主张都争先恐后往象牙塔里面挤,我还是主张要让自己投身到最广大最生动的人民大众的生活中间去,在那里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真实,社会的脉动,人生的真谛。

三是一旦根据国家人民的需要、自身的理想追求选定好了人生目标,就应该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绝不停步、绝不动摇、绝不放弃!撞不倒南墙不回头!